美國商務部3月19日作出終裁,認定中國輸美鋼制車輪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并欲據此對中國此類產品征收巨額反傾銷和反補貼(“雙反”)關稅。
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法律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對本報表示,機電商會仍在對終裁報告進行研究,目前不便發表評論。
美國商務部當天表示,中國鋼制車輪的生產商或出口商在美國銷售鋼制車輪時存在傾銷行為,幅度從44.96%至193.54%不等;同時,還裁定中國輸美的此類產品接受了25.66%至38.32%不等的補貼。
國內最大的鋼制車輪制造企業——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金佳彥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公司對美出口額占全部出口額的60%以上,這一裁決結果將對公司業務造成沖擊。“一旦應訴失敗,我們會想方設法升級產品,同時選擇通過在國外投資設廠等方式‘繞道出海’。”金佳彥說。
正興車輪集團有限公司進出口部總經理謝華榮對本報記者說,“此次美國以印度為替代國作參考,計算出的反傾銷稅率為38%~98%,同時提出了多項反補貼項目,幾乎把我們擋在了美國市場之外。”
廈門日上車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也在去年上半年年報中稱,終裁結果不利將會對中國載重鋼輪出口造成較明顯的不利影響,并可能間接導致相關產能轉而通過國內市場、其他出口市場消化,加大國內市場、其他出口市場的競爭壓力。“公司現已通過增加越南生產基地產能的方式減少貿易摩擦對美國市場業務發展的不利影響。”日上車輪在半年報中稱。據了解,2011年前9個月,該公司出口到美國的涉案產品實現銷售2268.25萬元,約占公司2011年前三季度載重鋼輪產品營業收入的3.48%。
2011年3月30日,美國兩家鋼輪生產商向美國商務部提起申請,要求對中國輸美鋼制車輪產品啟動“雙反”調查。當年4月19日,美國商務部正式立案,并于10月27日作出初裁,認定中國輸美鋼制車輪存在傾銷。由于涉及反補貼,此案也成為我國汽車零配件產業遭遇的首個美國“雙反”調查。
美國商務部文件顯示,2011年美國從中國進口的鋼制車輪總價值約為8420萬美元,2010年約為8040萬美元,2009年約為6089萬美元。
自美國商務部對此案正式立案后,包括上述3家公司在內的多家中國鋼輪制造企業積極應訴。金佳彥告訴記者,雖然聘請國外律師的費用要比國內律師貴一倍多,但公司仍選擇應訴,力保美國市場。
山東興民鋼圈股份有限公司也于當年4月1日成立了“美國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案應對小組”,并聘請艾普頓國際法律事務所和中銀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團隊以應對此案。
按照美方程序,除商務部外,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還要在4月30日左右作出裁決。如果ITC認定從中國進口的此類產品給美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或威脅,美國商務部將要求海關對相關產品征收“雙反”關稅。
但分析人士表示,美國商務部的終裁基本為“雙反”稅的征收掃清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