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物價局對上海韓泰輪胎銷售有限公司達成并實施價格壟斷協議案,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罰款217.52萬元。
在《汽車產業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對外公開之際,國家公布韓泰輪胎涉嫌價格壟斷被罰意味著什么?汽車反壟斷是否進入常態化?
為此,媒體與國家發展改革委、上海物價局、韓泰輪胎經銷商、其他輪胎企業以及營銷行業的專家進行了溝通。
韓泰輪胎涉嫌價格壟斷
4月19日,上海物價局負責媒體的相關人士說:“根據分工,我們負責調查取證韓泰輪胎是否違反《反壟斷法》,然后由國家發改委對外公布。”
隨后,媒體聯系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反價格壟斷處吳處長,問及韓泰輪胎涉嫌壟斷調查過程。
她告訴媒體:“之前有人向上海物價局舉報,韓泰輪胎涉嫌壟斷。隨后,上海物價局進行調查和取證,確認存在違反《反壟斷法》行為。”
國家發改委對外公開稱,經查,2012-2013年,上海韓泰公司在銷售卡客車輪胎及乘用車輪胎過程中,與上海地區經銷商簽訂了含有限定最低轉售價格條款 的《特約經銷合同書》及《市場穩定化管理合同》,以終止合同或扣除市場規范保證金,作為違反最低轉售價格條款的處罰措施。
在實際經營中,為確保經銷商執行合同規定的最低轉售價格,上海韓泰公司向部分經銷商收取了市場規范保證金,制定了包含最低批發價的指導價格表以及市場規范公函,要求經銷商不得低于指導價格銷售產品。
上海韓泰公司與相關經銷商達成并實施“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排除、限制了市場價格競爭,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損害了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吳處長說:“執法部門會根據舉報來進行調查。由于舉報是上海地區,所以上海物價局僅對上海地區的韓泰輪胎經銷商進行調查。”
考慮到上海韓泰公司在調查前已主動停止部分違法行為,在調查過程中能夠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提供了反壟斷執法機構未掌握的部分證據,并及時退還已收取的市場 規范保證金等,上海市物價局依法責令上海韓泰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1%的罰款,共計217.52萬 元。
韓泰輪胎撞上縱向壟斷“紅線”
國家發改委于4月13日在其官網上,公布了上海市物價局依法查處上海韓泰輪胎銷售有限公司價格壟斷案。這正值《關于汽車業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公示期間。
該意見稿中明確指出:固定經銷商的利潤率和折扣水平,通過實施價格監測對不遵守建議價的經銷商取消返利、拒絕供貨或提前解除授權協議屬縱向壟斷協議。
吳處長對媒體說:“為了保護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壟斷企業肯定會依法受到制裁。只有這樣,才能讓經營者主動依法經營,保護正常市場競爭秩序。”
4月13日上午,國家發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聞發言人趙辰昕說,汽車業產業鏈長,規范整車、配件以及售后市場的競爭秩序,關系到上游、中游、下游各類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這句話意義深遠,正好與《意見稿》中縱向壟斷協議的規定不謀而合。
可見,國家發改委此舉就是要進一步明確企業壟斷行為,為汽車廠商及經銷商的相關限價行為劃“紅線”。
汽車反壟斷已經不僅限于汽車零部件、整車制造商,其對汽車及零部件企業在經營環節上做了更具體的規定。
中國汽車維修行業協會汽車配件工作委員會秘書長魏同偉說:“縱向壟斷影響了汽車行業正常的市場競爭以及企業健康的發展。一般情況下,《汽車業的反壟斷指南》出臺前后,肯定會有一些汽車及零部件行業相關反壟斷的處罰對外公布。”
國家決心破除縱向壟斷
2014年8月,日立、電裝、愛三、三菱電機、精工在內的12家日系零部件企業,因在中國實施汽車零部件縱向價格壟斷,被罰共計16.38億元。
之后,奔馳、寶馬、奧迪、大眾、東風日產等整車制造商因壟斷行為,被處罰罰金總額累計高達20.47億元。
而此次韓泰輪胎僅被罰200萬元。
吳處長對媒體說:“這些處罰已經結案,相關結果已公布在國家發改委網站上。”
汽車零部件反壟斷如何執行到位?吳處長說:“之前的處罰案件肯定會對汽車行業其他縱向壟斷行為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單一罰款能解決壟斷問題嗎?200多萬元的違法成本是否太低?
4月20日,營銷專家、深圳市新南雄石油化工有限公司OPCK運營中心總經理羅么林說:“價格管理很重要,經銷商一般不能低于一定的價格銷售,否則破壞了企業利潤空間,同時造成其他經銷商市場的混亂。但企業不能涉嫌價格壟斷,這樣影響市場的公平競爭。”
北京易智永咨詢有限公司研究總監王勇則認為,限制價格是一種普遍的行為,整車制造商以及其他行業也有這樣的行為。對韓泰輪胎的處罰,是一種選擇性執法,這比不執法要更壞,將對市場環境破壞更大。
曾在北京首創輪胎擔任銷售總監的熊運軍則認為,韓泰輪受因價格壟斷受罰,對汽車及零部件經營行業起到重要的警示作用。